发布时间:2021-08-13 09:00 作者: 信息来源:澧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开展评选湖南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澧机事函〔2021〕5号),对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结合我县2020年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县直及驻澧单位共19家)申报情况,经研究,拟向常德市推荐先进集体一个,先进个人一名,根据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集体
1、推荐对象:常德市澧县人民检察院
2、主要事迹:常德市澧县人民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员积极参与,宣传广泛、制度建设完善,在全机关营造了良好的厉行节约氛围,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机关用电、用水公务接待等方面费用支出明显下降。
二、节约型机关建设先进个人
1、推荐对象:毛鹏
2、主要事迹:毛鹏,男,1994年4月出生,常德澧县人,大学文化, 2018年8月进入常德市澧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办公室负责全院后勤管理等工作,2020年毛鹏同志作为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专干尽职尽责,兢兢业业,不断在管理工作中发现管理漏洞,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工作成效显著。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36-3120149
澧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