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全县交通顽疾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24 09:00 作者: 信息来源:澧县人民检察院
-
近日,根据澧县县委常委会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顽疾整治工作,澧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安排志愿者参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在行车时要带头盔。如果万一发生意外,头盔能够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头部免受损伤。
2、不要在电动车上安装遮阳伞。安装遮阳伞影响行车视线,大风天气影响车身不稳,从而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电动车的车把上不要挂东西,影响转弯。
4、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行驶在机动车道上。
5、骑电动车时,不能超载,一般电动车最大能承受150公斤左右的重量,如果超载后,会损坏轮胎,而且容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