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助力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1-09-26 09:00 作者: 信息来源:澧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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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9月24日,澧县人民检察院就澧县水利局对湖南省洞庭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在涔河采砂不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常德市水政监察支队代表参加听证。
今年6月,澧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自2021年3月以来,湖南省洞庭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涔河雷公塔大桥下游300米处采挖砂石,所开采的部分砂石未及时运走存放在河道内阻碍了行洪。澧县水利局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条例,对洞庭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2021年7月,澧县检察院向澧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澧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行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责令洞庭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将河道内阻碍行洪的鹅卵石进行清运,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听证会现场
澧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红梅
澧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旭
澧县水利局党组成员王永平
澧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陶自湘
听证员
听证员
常德市水政监察支队代表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澧县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就案件基本事实、法律规定、履职情况做了说明,并详细回答了听证员对焦点问题的询问。
经充分讨论后,五名听证员一致决议,澧县水利局对湖南省洞庭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在涔河采砂的违法行为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澧县检察院办理的此行政公益诉讼案终结审查。听证会后,受邀代表纷纷表示:公益诉讼和公开听证相结合的方式很有意义,很接地气,“面对面”将公平正义有力地呈现,社会效果非常好,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多多开展。
陈红梅同志表示将继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正确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高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依法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澧县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