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0 09:00 作者: 信息来源:澧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1日,正值《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永州市检察院提起的黄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永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和平年代,消防员是最危险的职业之一,当危险来临时,是他们舍生忘死、赴汤蹈火,用血肉身躯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逆火而行的英雄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崇,但个别人歪曲、亵渎、否定英雄事迹,以其无知来博取不当关注,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方式,查办侵害英烈名誉权的案件,在整个社会树立起尊崇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
2022年10月17日,湖南省新田县发生森林火灾,来自四川阿坝州的消防员蔡茂强和湖南怀化的救援队员肖建强在灭火中不幸牺牲。10月24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蔡茂强为烈士,湖南省人民政府评定肖建强同志为烈士。10月25日,新田县本地市民黄某通过抖音号刷到送别10.17救火英雄烈士的视频,在短视频留言评论区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被众多抖音用户看到,且该评论被部分网友截图通过网络大量转发,对因救火而牺牲的烈士及其英勇事迹予以否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10月27日,黄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日,并被处以1000元罚款。
新田县检察院接到该案件线索后,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11月18日决定立案调查,同日履行公告程序在正义网发布公告,期间征询了蔡茂强、肖建强烈士近亲属的意见,两位烈士近亲属出具了不提起民事诉讼的声明,并表示支持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新田县检察院于11月28日将本案移送至永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2月28日,经湖南省检察院批准,永州市检察院针对黄某污蔑烈士的行为,向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侵犯英烈名誉的民事公益诉讼。
2023年5月11日,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蔡茂强、肖建强两位烈士在山火肆虐时刻作出舍生取义、逆火而行的壮举,捍卫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最美逆行”的事迹和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黄某肆意歪曲、侮辱、亵渎英雄的事迹和精神,严重损害了蔡茂强、肖建强烈士的形象,侵害了其名誉,亵渎了英烈事迹和精神,伤害了人民群众对英雄烈士的朴素情感。其行为明显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建议法庭判处黄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听取检察官的陈述后,被告黄某对自己发表不实侮辱言论深感后悔,当庭宣读了道歉信,希望得到蔡茂强、肖建强烈士家人及广大社会公众的谅解。
近年来,在网络上侮辱英烈的行为时有发生,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名誉,其意义在于依法树立规范,促进社会共识的形成。公益诉讼正在成为英烈名誉保护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