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7 09:00 作者: 信息来源:澧县人民检察院
一、职位计划
1、办案辅助职位:15名
2、文秘宣传职位:2名
3、计算机网络维护职位:1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大专以上。
7、专业要求。办案辅助职位、文秘宣传职位不限专业,法学类专业和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计算机网络维护职位限计算机专业。专业按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
8、籍贯要求澧县籍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务派遣制用工协议。
我院委托澧县阳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授权开展相关公开招聘工作。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应聘资料
应聘人员须持以下资料报名:
1、《澧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任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报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4、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时间
公告自3月7日上午9:00发布,3月10日下午18:00截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澧县阳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澧县运达路县总工会四楼)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相关事项
参考人员需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1、所有职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内容为“Word软件操作知识”、“Excel软件操作知识”和“PPT软件操作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办案辅助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上机操作,内容为计算及文字输入和编辑(底线要求:听打输入速度须达到60字/分钟以上,正确率须达到95%以上)。
3、文秘宣传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文、新闻写作。
4、计算机网络维护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技术。
六、其他事项
(一)编制。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
(二)试用期。本次公开招聘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与用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以予正式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三)服务期。本次公开招聘设定最低服务期5年,即应聘人员须在应聘岗位至少服务5年。期满考核合格,我院研究同意后,可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续签合同。
(四)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按人均不低于3万元/年包干拨付:初始月工资2000元左右,聘用期内每满一年月增资2%;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假期;享受误餐、加班、差旅等津贴。
(五)递补。遇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体验、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进行等额递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仁梅 孙青兰
咨询电话:3222126 3221808
其余未尽事宜,按《澧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任制书记员工作方案》施行,特殊情况报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
澧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