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22 10:55 作者: 信息来源:澧县人民检察院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江某某故意伤害案等2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24日(星期五)9:00
二、案件名称
1.刘某某掩饰犯罪所得案;
2.江某某故意伤害案
三、听证地点
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地址:湖南省澧县澧浦路999号
四、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7月23日16: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五、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36-3242000
特此公告
澧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2日